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定義
長期服務金(英文為Long Service Payment)是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可向僱主申索的款項。僱員若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且因非贖約或永久不適合擔任該工作等情況下,可申索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計算
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依據不同的僱員類型而異:
- 月薪僱員:按(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 X 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計算。
- 日薪或件薪僱員:僱員可以選擇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的工資,然後乘以可追溯的服務年資計算。
*長期服務金的計算金額以上限HK$15,000(即HK$22,500的三分之二)為基準。僱員亦可選擇以其最後12個月的每月平均工資來計算。
注意事項:
- 服務年期不足1年的按比例計算;
-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日期在2003年10月1日或以後,長期服務金的最高金額為HK$390,000。
- 強積金計劃的累算權益、一筆過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過的職業退休金,可以用來抵銷長期服務金,但僅限於僱主供款的部分。
符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的條件
僱員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才能申索長期服務金:
-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 固定期限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 在職期間死亡;
- 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工作而辭職;
- 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長期服務金為什麼重要?
- 僱主:合規地終止僱傭合約,避免勞資糾紛。
- 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保障其合法權益,獲得應得的補償。
長期服務金的好處
長期服務金主要提供以下保障:
- 作為僱員的退休保障,以及在職期間過世僱員遺屬的補助金;
- 在職期間因傷殘而無法繼續工作的僱員的補助;
- 針對有固定期限僱傭合約但在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的僱員,提供補助(這也可視為一種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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