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alaryman is walking towards the office, but the weather is bad, with a typhoon, heavy rain, and trees blown down by the strong wind.
在惡劣天氣下,有些行業或員工仍需照常上班。僱主在面對颱風來襲時,應如何安排員工的工作、休假或下班時間?
在什麼情況下需要照常上班?
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當三號或以下颱風警告、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如公共交通工具仍在運作,僱員一般應該上班工作。
但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一些提供基本服務的行業,如公共交通、公用事業、醫療服務、酒店及保安等仍需保持正常運作,相關僱員可能需要按僱主安排上班。例如,在2018年颱風「山竹」襲港當日,許多員工仍需照常上班,如住宅管理員、記者及醫護人員。僱主在安排這些必須上班的員工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
上班安排:
除了「必須上班的員工」外,當黑色暴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時,為保障僱員安全,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事先已協定必須上班。當九號或十號颱風警告生效時,除非有絕對需要,僱主亦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僱主應向僱員清楚說明,當不同類別的颱風或暴雨警告在特定時間內發出或取消時,僱員是否需要上班。例如,當八號颱風警告於下午6點前發出,僱員需提早下班;如於中午12點前取消,僱員需返回工作崗位,12點後取消則無需返回。
在中國內地,勞工法例並無明確規定颱風期間是否停工停課,各市政府由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簡稱「三防辦」)因應每次颱風來襲發布相關安排。以「山竹」為例,廣州及深圳市啟動全市防颱風和防汛一級應急響應,宣佈「停工、停產、停課」,提醒市民不要外出。
下班安排:
通常天文台會提前兩小時發出颱風或暴雨警告,主管應適時安排,除必要人員外,應安排其他僱員分批下班。
為確保僱員安全,行動不便(如懷孕或有肢體傷殘)的僱員應優先下班。由於某些交通工具服務受惡劣天氣影響較大,依賴這些交通工具往返的僱員也應優先下班。此外,居住於偏遠地區、返家路途較困難的僱員亦應盡早下班。
其他僱員可按返家路程的距離及所需時間分批下班,以減少交通擁堵和確保安全。如天氣極度惡劣,主管應允許僱員留在工作地點,直至天氣情況有所改善。
復工安排:
工作安排應說明,若颱風或暴雨警告在工作時間內取消,僱員是否需要復工及復工時間。僱主應清晰說明,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後,僱員應在多少小時內復工。須考慮僱員所面對的實際情況,如居住地點的交通是否已恢復、有關交通及道路情況等。
僱主責任: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僱主應避免要求僱員在颱風或暴雨警告期間工作。如有此要求,必須先評估風險,並在合理及可行範圍內控制風險,包括提供安全裝置及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帽、雨衣、防水安全靴等。如涉及高空作業,應提供安全措施,如工作台、防墮系統(安全網、安全吊帶等)。
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應針對颱風或暴雨情況制定安排,保障員工安全及權益。以醫護行業為例,醫管局為不同職級職工設有「打風糧」,並提供專車接送服務。
以護士為例,八號風球期間每小時津貼按其月薪1/140計算,按半小時計算,簡言之,即以時薪1.5倍計算。如值早更,全更掛八號風球,津貼可逾千元。
本文引用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為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提供建議。雖非法律一部分,但建議僱主參考這些指引,並依據不同工種及實際情況制定合適的工作安排,採取靈活處理方式,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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