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什麼是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定義:最低工資是僱主與雇員根據《雇傭條例》商定的下限。
香港最低工資
香港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生效。由2019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資水準將提高至每小時37.5港元。同時,雇主記錄的雇員總工作時數上限亦已修訂為每月15,300港元。
法定最低工資是以小時工資為基礎的。其基本原則是,雇員在任何工資期的工資均應根據其總工作時數平均計算,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
為什麼最低工資很重要?
《最低工資條例》訂立法定最低工資制度,旨在防止過低工資和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同時維持香港的經濟增長和競爭力。
《最低工資條例》的主要條文與《雇傭條例》的主要條文盡可能保持一致,以確保一致性和有效執行,避免僱主和雇員混淆,並盡量減少僱主的合規成本。
最低工資制度是否適合所有人?
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大部分雇員及殘疾雇員,但《雇傭條例》亦訂明不適用於下列人士,包括:
- 與雇主同住的家庭成員;
- 《香港境外雇傭合約條例》所界定的雇員;
- 根據《商船(海員)條例》的船員協定服務的人,或在非在香港註冊的船上服務的人;和
- 學徒,其學徒合約已根據《學徒條例》註冊,但《雇傭條例》的某些條文除外。
- 住家傭工(指不分性別、種族或國籍,均免費居住在其雇傭家庭的家政工人(包括家庭傭工、照顧者、司機、園丁、船童或其他私人傭工)。
- 在豁免學生就業期間的指定學生實習生以及有工作經驗的學生
Views: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