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是什麼意思?
拖欠工資是指公司未支付給員工的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這包括了員工和僱主之間的任何差異,以及僱主根據最低工資和加班規定需要支付的費用。
有時員工在獲得加薪後需要補發工資,這可能需要一些工資系統來處理。有時,這種情況發生在員工因誤解被錯誤解雇後。欠薪還可能包括小時工資、加班費、獎金、傭金,並且通常與雇主因工資違規案件而必須支付的罰款有關。
拖欠工資和補發工資有什麼區別?
雖然「補發工資」這個詞沒有嚴格的定義,但根據情況,人們會以不同的方式使用這些術語。
如上所述,拖欠工資是指公司尚未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而補發工資是用來糾正工資單錯誤等情況。例如,由於計算錯誤,員工實際應得的工資與之前收到的薪水不符。
香港的欠薪及雇傭條例
根據《雇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工資到期時支付給雇員,但不得遲於工資期結束後的7天。
如僱主未能在工資到期後向雇員支付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能被罰款港幣350,000元及監禁三年,並須向雇員支付拖欠工資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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