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MPF)是什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簡稱強積金或MPF,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0年12月開始實施的退休保障制度。除獲豁免人士外,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一般僱員、臨時僱員以及自僱人士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為什麼重要?強積金制度旨在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提供儲蓄,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通過強制性儲蓄,確保僱員在退休後能夠有一定的經濟支持。
強積金對沖是什麼?當僱主因裁員或公司結業需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可以從其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中提取款項,以抵銷部分或全部的支付金額。「累算權益」包括僱主每月將僱員入息的5%,或最高HK$1,500的供款額,連同本金及投資回報所累積的金額。此外,若僱主額外進行「自願供款」,這些自願供款的累算權益亦可用於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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