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搞懂「假日薪酬」計算
僱主僱員都安心
每逢假期,對於某些特定行業來說,尤其是餐飲、酒店等服務業,常常面臨著員工人手不足以及假期臨時計算工資的考驗。不同受僱形式的僱員,如全職和兼職,在假日薪酬的計算時,是否需要區別對待?本文將專門針對此問題為你指點迷津。
甚麼是法定假日?
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均可享有下列13天法定假日:
- 1月1日
- 農曆年初一
- 農曆年初二
- 農曆年初三
- 清明節
- 勞動節(5月1日)
- 佛誕
- 端午節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月1日)
- 中秋節翌日
- 重陽節
- 國慶日(10月1日)
- 冬節或聖誕節(由僱主選擇)
法定假日薪酬的計算與發放
計算法定假日薪酬
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當於僱員在法定假日當天或法定假日首天(如法定假日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如果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實際受僱期內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以下期間:
- 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
- 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
法定假日薪酬的發放時間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法定假日薪酬給僱員。
全職僱員與兼職僱員的區別
在法定假日薪酬的計算上,全職僱員和兼職僱員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但實際操作中可能會有所不同:
- 全職僱員:通常按其固定工資和工作時間計算每日平均工資。
- 兼職僱員:則需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和收入計算其每日平均工資,計算期間可能較短。
總而言之,全職和兼職僱員在法定假日薪酬的計算上應依據相同的法律框架進行,但具體操作中需考慮各自的工作性質和收入結構。僱主需仔細遵循相關規定,確保所有僱員的權益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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